引言
四月春暖花开,但历史上的这个月份也曾发生过许多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天灾或人祸,教训深刻。今天,我们盘点几起重大历史事件,警醒世人: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
“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
2019年4月15日,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在冻干车间地下室管道改造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10人死亡、12人受伤,死亡人员包括天和惠世公司3名职工和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的7名施工人员,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67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和公司四车间地下室管道改造作业过程中,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电焊或切割产生的焊渣或火花引燃现场的堆放的冷媒增效剂(主要成份是为氧化剂亚硝酸钠,有机物苯并三氮唑、苯甲酸钠),瞬间产生爆燃,放出大量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造成现场施工和监护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安徽省安庆市万华油品有限公司
“4·2”爆燃事故
2017年4月2日13时许,安徽省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万华油品有限公司内,盛铭公司组织8名工人,开始在烘干粉碎分装车间的东第二间粉碎分装一黑色物料。17时许,在重新启动粉碎机时,粉碎机下部突发爆燃,瞬间引燃操作面物料,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化工原料库物料,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原因为万华油品公司非法出租厂房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盛铭公司;盛铭公司非法组织生产,其产品粉碎、收集、分装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除尘设施,导致可燃性粉尘积聚,遇非防爆电器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爆燃。同时,由于车间布置和生产组织安排不合理,作业人员无应急处置能力,导致事故扩大。
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
“4·22”较大火灾事故
2016年4月22日9时13分左右,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储罐区2号交换站发生火灾,事故导致1名消防战士在灭火中牺牲,直接经济损失2532.14万元人民币。事故直接原因:德桥公司组织承包商在2号交换站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前,在未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未对动火点下方的地沟采取覆盖、铺沙等措施进行隔离的情况下,违章动火作业,切割时产生火花引燃地沟内的可燃物。
内蒙古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
有限公司“4·8”爆炸事故
2014年4月8日,内蒙古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化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管道变更改造过程中,在未与生产系统隔绝、未进行吹扫置换、动火点未隔离、未进行气体分析的情况下即用电焊动火作业,电焊火花进入未封死的循环槽人孔,引爆被脱硫液夹带进入循环槽内的煤气。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公司“4·26”
承包商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2018年4月26日,在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变换工段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是永利化工公司煤化工事业部设备大修期间使用氮气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时,发现合成氨变换工段3#变换炉人孔处泄漏,承包商检维修作业人员在未办理检维修作业票的情况下拆卸人孔盖准备更换垫片时,3#变换炉内氮气泄漏导致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山东省聊城市蓝威化工有限公司
“4·17”中毒事故
2003年4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蓝威化工有限公司存放二氯异氰尿酸钠的仓库漏雨,引起燃烧,造成4人死亡,重度中毒6人,轻度中毒127人。事发当天聊城地区突降暴雨,致使存放二氯异氰尿酸钠半成品的仓库(礼堂改建)周围积水,雨水漫过仓库门槛进入库内,将存放在仓库的二氯异氰尿酸钠半成品浸湿,引起化学反应并剧烈放热,发生自燃,产生有害化学气体,造成严重中毒伤亡事故。
辽宁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
“4·24”中毒窒息事故
2014年4月24日,辽宁省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29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加氢车间在未制定危险作业方案、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未对厌氧罐出口池进行空气吹扫、作业人员也未佩戴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向厌氧罐出口池放入排泥泵的软管,1名作业人员沿着铁梯向池底移动,想将软管提拉上来时,吸入高浓度硫化氢气体昏倒并掉落到出口池池底污水中,另2名作业人员盲目进池施救,也因吸入高浓度硫化氢气体昏迷跌落到池底污水中,最终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
四川省南充市宏泰生化有限公司
“4·23”爆炸事故
2011年4月23日,四川宏泰生化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50余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造气车间中低变甲烷化炉出口管道焊口在高温含氢介质条件下长期运行,缺陷暴露扩展,氢气泄漏。在系统未停车和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带压堵漏作业,作业产生火花引爆泄漏的氢气。
邯郸大名县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1”硫化氢中毒事故
2016年4月1日,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在排放试生产产生的硫化钠废水时未开启尾气吸收塔,导致含有硫化钠的碱性废水与废水池中存有的酸性废水反应释放出硫化氢气体,经废气总管回串至车间抽滤槽并逸散,致使在附近作业的1名人员中毒,施救人员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福建漳州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
“4·6”爆炸着火事故
2015年4月6日,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的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6人受伤,另有13名周边群众留院观察,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二甲苯装置开工引料过程中出现压力和流量波动,引发液击,致使存在焊接质量问题的管道焊口断裂,物料外泄。泄漏的物料被鼓风机吸入,进入加热炉发生爆炸,导致临近的重石脑油储罐和轻重整液储罐爆裂燃烧,大火57个小时后被彻底扑灭。
总结与反思
(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责任落实、制度落实。
(2)安全教育与训练
管理与操作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与素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电、气焊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等)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独立进行特种作业。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危险源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4)作业标准化
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各岗位、各工种作业人员的行为,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防范安全事故有效措施。
(5)按时举行安全相关分析
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治理文件是化工行业运行的保障,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相关企业,定时进行安全与可操作分析、安全完整性定级等报告,其他项目做好“三同时”、应急预案、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评价等也是保障企业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
结语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每一次事故的背后,都是对生命与责任的拷问。四月春光正好,愿我们铭记教训,让安全成为习惯。